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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7月1日 起托盘包装申报注意事项
来源: | 作者:小超 | 发布时间: 2025-07-01 | 1214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根据2025年7月1日生效的 海关新规 ,托盘申报需按材质分类:

塑料托盘

申报为‌“其他包装”‌(代码07),无需 IPPC标识 。若与纸箱混用,按最外层包装申报,内包装信息需在随附单据中注明。 ‌12

复合板/胶合板托盘

申报为‌“再生木托”‌,需提供材质证明(如供应商说明或检测报告)。工艺要求为高温高压处理,无原木纹理和树皮残留。 ‌12

实木托盘

申报为‌“天然木托”‌,必须加印有效的 IPPC标识 (含四要素:IPPC符号、国家代码、处理企业编号、处理方式代码),并在报关单备注栏注明‌“有IPPC标识”‌或‌“无IPPC标识”‌。未标注可能被移交处置。 ‌

‌注意‌:未按规定申报的货物可能被海关移交处置,建议企业按“材质确认-标识核验-单证匹配-系统预录”流程操作。